可视角度:又是一个缺少实用价值的参数?
对于可视角度这个参数,可能很多朋友都对不同面板的典型参数已经非常熟悉了,TN面板的140°, VA 面板的170°以及IPS面板的160°。似乎这个参数已经成为了为数不多的消费者可信赖的指标,但实际上呢?它可能还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
可视角度:又是一个缺少实用价值的参数?
对于厂商来说,现在衡量可视角度的定义有两种,观察者获得屏幕显示图像的对比度低于10 : 1或者 5 : 1的角度,所以你要想从厂商推荐的可视角度上看到可以接受的画面基本上是无望的。而且液晶的可视角度问题基本上很难再有发展,只能寄希望于下一代OLED或者其它的自发光平板显示器了。
同样对于可视角度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同样有规范ISO 13406-2。但是该规范同样对于可视角度的定义和测量方法说的不清不楚。它对可视角度的定义是"图像质量在规定的角度范围内必须优于要求设定的底线",同时该规范设定了测定可视角度要给出六个方位的指标。但是要命的是这个ISO规范没有给出所谓“图像质量底线”的量化指标,没有具体的计算公式,留下的就是厂商自由发挥的空间了。
可视角度:又是一个缺少实用价值的参数?
那厂商一般是怎么操作该参数的测量呢?首先ISO规范建议的六个角度测量被弃置不用,现在厂商都只提供左、右、上、下四个参数指标,并把它们归结为水平和垂直两部分。再者,“图像质量底线”被简化为图像中间像素点的对比度不低于10:1或者5:1。你能想象目前1000:1最大对比的液晶显示器以10:1 的对比度来定义可视角度么,就算在这个角度黑色表现为 1cd/m² (对于黑色来说已经很亮了) ,白色的亮度为 10 cd/m² (实际上这样亮度的“白色”已经成为灰色了),这样的定义值实际上没有任何实用价值。
当然厂商对此也是明明白白的,但是为了参数好看,即便是这样的毫无疑义的,甚至近乎有些愚蠢的定义方式也被它们欣然采纳了,实际上,笔者认为图像质量底线至少应该设定在100:1才有实际意义。另一个问题就是厂商们把对比度测量点定位在屏幕中央的像素,这也是极不合理的。如果按照这个方法,当我们双眼在零度注视中间像素的时候,屏幕的边缘已经和眼睛产生了视角差,如果我们从下方观察TN面板的,到和面板垂直轴线20度的时候,中间像素的效果还可以接受,但显示器上部已经开始出现灰阶反转了,这个问题对于大屏幕TN屏幕显示器用户尤为明显。
可视角度:又是一个缺少实用价值的参数?
戏剧性的问题还在后面,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注意到无论哪个面板阵营,似乎可视角度规格都似乎有如神助,都有了不小提升,TN 面板达到了160°, IPS 和MVA达到了近乎水平的178°。难道是又有了技术的突破,液晶分子新的排布方式?还是补偿膜技术的进步?其实这些都不是正确答案,正确定的答案是厂商们把10 :1 的对比度底降到了5 :1。而真正能达到178°是改良型的P-MVA和S-PVA面板,所以对于对比度这个参数我们大可不必那么认真,对于亮度不用过分追求,250cd/m²足够了,黑色表现是否纯净才是消费者应该考察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