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外地在京人员申请安装固定电话,必须由北京人为其做担保,或者预交一定话费。昨天,记者就“两个外地在京人员恶意欠电话费涉嫌诈骗”案件采访北京市通信公司有关人员时,获悉这一消息。
记者从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预审支队了解到,2002年10月,山东农民李某在京利用他人的身份证申报安装住宅电话,作为公用电话使用,非法牟利并恶意欠费。李某与其哥哥二
人利用北京人张某的身份证向电话局申报了两部住宅电话,安装在其租住的房子里,以每分钟长途话费3角或2角的低廉价格,吸引周围的外地人前来打长途。由于生意好,他们又增加了一部电话继续经营。到了电话局要收电话费的期限时,他们则拆掉电话机、退掉租赁的房屋,转移到其他的地方。李某兄弟二人利用这种方式,在今年2月到8月底之间,先后用外地人张某、赖某、冯某的身份证在京申报安装了17部住宅电话,在北京的城郊接合部租房经营。此间恶意欠费、非法牟利达3万多元,然而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却多达10多万元。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预审支队获悉,李某二人已经以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移交检察机关,并提起公诉。“他们以为这样只是不交电话费,但没有认识到这已经触犯了刑律。”刑侦总队预审支队民警在谈到这个案子时很是感慨。
市通信公司有关人员表示,北京通信已经注意到这个漏洞所引发的恶意欠费问题。为此,他们专门推出了一项措施,即从12月15日起,外地人在北京申请安装固定电话,必须由北京人为其做担保,或者预交一定话费,从而能够对恶意欠费问题有所遏制。有关详细规定,北京市通信公司将在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