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巢新蕊报道 自己的情书被员工拿走,并被第三人传到了网上。打了一场官司,并胜诉。“谁知情书在‘网易部落’再次署名”亮相。
昨天,西安的陈天哲先生致电本报:“我又把发表我情书的网易公司告上了法庭,北京的法院刚打电话给我,说已立案。80元诉讼费也交了。要他们在我指定的两家媒体上公开道歉,还要赔我555元精神损失费。”
情书被人传上网,赢官司获赔偿
自称在西安当经理的陈先生介绍说,去年12月,自己请员工帮忙搬家,却不料自己写给前女友的几封情书被其中一19岁小伙“顺走”。不久之后,他发现,这些遗失的情书经过删改后,“精华”部分居然都出现在了互联网上,“而且还在好几家网站上热传。”
“网易最早也登了我的情书。”陈先生一怒之下,于今年1月将“顺走”自己情书和发表其情书的两人告上了法庭,索赔一元.今年7月,并最终胜诉:“小伙还就此向我作了书面道歉。”
陈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国内部分媒体关于此事报道的复印件以及员工给他的书面“道歉信”作为证明。
“网易明知故犯,连名都署上了”
陈先生说,本来以为这事基本就完了,可是,没过多久,“我在‘网易部落’里再次看到了自己的情书,而且这次居然把原来的标题‘风流才子的情书’改成了风流才子陈天哲的情书’。他们在7月底还转载过我‘情书官司’胜诉的消息,简直是明知故犯,这次连名字都署上了!”
昨天下午,记者点击“网易部落”里“陈天哲的情书”一帖,发现上面写着“文章不存在,作者可能已经删除了该文章”的字样。陈先生说,他前几天也发现了这个情况,“但网站以前对我的影响还存在。”
网易:可能都是网友贴上去的
广东“网易部落”的技术负责人董先生说,他们曾登载陈先生情书的几个论坛都是私人化的“圈子”,“情书从内容上看很正常,我们甚至无法确认发帖的人是不是作者本人。”
关于刊登陈先生胜诉的新闻后,网站再次“署名发表”其情书的说法,董先生表示,“论坛是一个自由空间。可能胜诉的消息是一个网友转的,而情书又是另一个人发的。包括标题的更改可能也是这样。”
但他表示,具体情况还应和公司法律部沟通。记者随后联系网易公司北京法律部的负责人均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