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几家重量级电信运营商制定了《重庆市用户驻地网建设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电信运营商对阵地产商,驻地网接入与用户选择权问题再度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只是这次,“从运营商成立联盟一直对外的角度来看,事情应该有了最终解决的希望”,一位业内专家这样评价。
但实际上,到目前为止,仅就重庆几家大的电信运营商而言,似乎并不想把这件事情炒大。“我们这次联盟并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许多运营商内部员工还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公约》存在,更加不了解这个《公约》的内容”,一位重庆本地运营商人士这样表示。与这种说法对应的是,《通信产业报》记者在向重庆电信询问时,得到的第一个答复是“不太清楚此事,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核实”。
同样,作为市场监管方重庆通信管理局也没有就此事进行明确表态,并且态度非常低调。一直到截稿为止,记者也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外力促进联盟成立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一位专家认为,这件事情的意义应该说非常重大。毕竟到目前为止,由几家主流运营商牵头成立这样一个联盟,是非常少见的。因为此前地方运营商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以“惨烈”竞争为主流,成立联盟一般是由政府监管部门出面,强力进行关系弥合,实际上各方依旧是“面合心不合”,激烈“暗战”屡禁不止。
专家表示,这次重庆几家主流运营商制定《公约》,以事实联盟的形式一致对外,表明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发展,低层次竞争已经使得各个运营商尝尽苦果,并且这种不规范竞争有失去控制的危险,因此需要寻求一种以更加理智,更加科学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此前,成都电信曾经在当地媒体上刊登公告,列举了12个“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目前不能进入的部分小区”,提醒客户“在选择楼盘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在采访中,重庆本地运营商人士表示,联盟之所以能够成立,应该说主要是外力促进的结果。前两年,部分运营商“引狼入室”,以交纳“小区入场费”为前提,与一些小区开发商签署排他性协议,并导致地产商逐步坐大,“小区入场费”逐年增高,成为一些不良开发商囊取额外利润的标准手段。
根据了解,目前一些地区的房地产业正逐渐形成一个不成文的行规:收取通信管道建设入场费。刚开始还只是几千元,现在更是已经涨到了几十万元不等。有的开发商还把通信管道建设费也分摊到运营商头上,有的甚至还提出参与宽带和固话收益分成。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始作俑者也是始料未及的,眼看着事情向不受控制的方向发展,电信联盟的成立也就顺理成章了。
深层次问题仍需解决
追根溯源,问题的本质正是驻地网接入的纷争,也就是备受争议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这一问题因为涉及到用户选择权问题也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用户驻地网是指从用户驻地业务集中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及线路等相关设施,也即俗称“最后一公里”。驻地网以往都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专业通信建设企业完成,”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一位专家表示,“一家运营商接入成功,其它运营商想再进入就非常困难。因此,要建设一张长途的或者本地的传输骨干网是很容易,但要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用户驻地网就非常困难,因为一个小区内很难同时并存几个网。”
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论是物业管理公司还是业主,很难接受为了重复铺管道而破坏已经完工的建筑。这就造成了小区接入一家运营商后,业主就很难再选择其他运营商。
我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如果一个小区有一个电信服务商布线后,其他服务商无法进入,必然导致用户自由选择电信服务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而《公约》对此提出了运营商可接受的解决方式,其中第六条禁止排他性协议、第十条规定的建筑物通信通道,任一签约的电信运营企业均可无偿使用等。这些规定如果实施,将使消费者能自由选择运营商,而不像现在得面对垄断服务。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认为,有效打破“最后一公里”的天然垄断,使驻地网不但不能像以前那样“锁”住用户,使之成为各电信运营商公平竞争的平台。用户就可以自由选择运营商,迫使运营商以更好的服务和更合理的价格来争夺市场。
监管谨慎深入
从政府监管方和联盟成员的低调表现来看,多数人都持相当慎重的态度。“政策监管的慎重态度非常必要,相对于其他行业的市场环境而言,电信行业有自己的特点。”业内分析人士指出。
驻地网接入竞争由于其有线通信的特点,使其市场竞争跟移动通信存在很大差异,全面的市场竞争不可取,极容易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因而必须由监管部门加以协调。因此,这次《公约》的制定可以被认为是一个解决监管问题的尝试,如果成功,将很有可能成为一个监管模版推向全国。
同时,法律专家认为,《公约》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因为业主在买房时一般都要向开发商缴纳“五通费”,而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向通信企业出售通信管线建设权或收取业务提成,实际上是收取了双重费用,运营商完全可以拒绝缴纳这笔费用。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有关专家认为,开发商或物管公司向通信企业收的钱,是政策所不允许的,实际上是违规收入,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此加以制止。各地通信管理局也应该加强对电信企业的管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