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电信体制改革的深入,现已形成四家基础电信运营商竞争的局面,也给用户提供了更多选择电信服务的机会。然而,在全国各地,尤其是新建小区,固定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的接入都出现了“最后一公里”的困惑,仅广州市涉及“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新建盘就有20多个,由于住户无法自由选择运营商,导致纠纷不断。广州旭景家园发生的诉讼案件是我国真正进入司法程序案例,因此,此案的结果很值得关注。
“最后一公里”垄断问题引发的纠纷,以及其中存在的非公平交易现象,正是我国电信业开放与竞争中各种复杂关系的呈现。我国《电信条例》明文规定,“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如果电信运营商通过排他性协议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限制用户选择其他运营商的服务,那么就侵犯了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应当受到处罚。但是,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实施的阻碍行为,则不属于通信管理局管辖的范围,应由建设部门负责。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认为,小区业主是电信服务的最终消费者,各开发企业应当创造条件给各电信运营商提供平等接入的平台,对暂时无法解决电信平等接入的楼盘,开发企业应在销售时予以明示。而未建或在建小区,通信管线的容量应达到满足两家以上电信基础运营商接入的水平。也许,这种办法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通信线缆的重复建设,但引入市场竞争所必然的代价之一,也正是重复建设。
要维护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就必须打破“最后一公里”的垄断。目前,我国在这一新问题上的规定还有些模糊,也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而不少国家和地区则对此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在地产项目开发的同时建设通信管道,并向所有的电信运营商开放,而用户可以自由选择接入。如果开发商有意阻止某家运营商进入,则可能随时遭到起诉。(东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