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与法律漏洞
容易想到的是,这个远不规范甚至“看不见”的行业中存在着大量的欺骗与被欺骗,存在着法律尚未触及的黑洞与灰幕。
一种在行业内最为人所不齿的行为是“字典地址”。使用这种方法的人不需要真的上网去逐一收集,而只需要使用一种类似字典的软件自动生成随意数量的随机地址,然后把这些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卖掉就可以了。
另外一种“假发送”的骗局就更为低劣:承诺帮别人发送,但收费后却根本什么都不做,或者承诺发送1000万,事实上只发送10万,然后给客户提供伪造的反馈报表。在记者联系到的多家提供者中,没有任何一家答应先发送、后收款的,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没有办法去查证发送的真实数量,当然也很难去公开举报或向有关部门申诉。
但是一般来说,比较“正规”的邮件地址提供商是不会这样做的,“我们肯定不会这么做,我们是有信誉的,”一名商人对记者说,“我们干这行都好几年了,您说我们要一直这么骗人,还能干得下去?”另一个提供者这样说,“不可能不发的,我们是专业做邮件群发的,如果不发的话那我们根本就没市场了。”而对客户来说,也往往只能凭借“商誉”和口碑来判断一个服务商的好坏了。
没有人愿意多考虑法律方面的问题,一位颇具法律素养的提供者这样分析说,“这种群发是非许可型电子邮件营销。但国内互联网的法律还不完善。只要发的资料不是犯法的,就没有问题的。”更多的提供者则完全不关心法律问题,“当然没有纠份,不要考虑太多了。”
当然,这里面隐含着一个悖论,那就是所谓“信誉”越不好,给互联网用户造成的伤害就越小,反之亦然。如果1000万封邮件有八成真的发送成功,那就是有800万用户打开信箱又会骂一句娘;如果这些垃圾邮件发送者真的每周发送两次,那就是这些用户每周将要骂两次……悖论揭示出的正是所谓邮件营销的违法本质。
真正的电子邮件营销什么样?
无论如何正规、如何成熟,未经许可发送大量邮件仍属于不受欢迎甚至非法的行为。在采访中,很多邮件服务提供商对垃圾邮件发送者表达了“切齿”的痛恨。这些痛恨背后有大量的数字可以作为支撑,在本月初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的垃圾邮件调查报告中,垃圾邮件的危害被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中国网络用户每年收到的垃圾邮件(不算已经被系统过滤掉的)共计470亿封,浪费中国网民的时间达到15万亿小时,给中国经济造成的损失达到48亿元。从企业角度来说,很多邮件服务提供商为处理过滤垃圾邮件要专门设置十几台服务器,这意味着几百万元的设备投入和相关的大量人力资源浪费。
这一切都是在一个名义下进行的,这个牌子就是“电子邮件营销”。那么,这些人标榜的电子邮件营销的本来面目应该是怎么样?记者联系了国内从事网络营销较早的专家冯英健,他告诉记者“那些发送垃圾邮件的行为根本不属于这个产业”。
冯英健出版过中国第一本讨论电子邮件营销的专著《电子邮件营销》。在他看来,那些从事收集邮件地址、发送垃圾邮件业务的垃圾邮件制造者与“真正意义上的专业电子邮件营销服务商”之间的差距不啻天地之别。真正的电子邮件营销至少应该具备两条:基于用户许可并且对用户有价值。
他介绍说,最近美国直复营销协会(DMA)、广告代理协会和全国广告客户协会联合发布的电子邮件营销行业自律指导方针和实施条款,更加明确地说明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电子邮件营销,什么样的方法是应该提倡或者杜绝的。在这九条电子邮件营销实施指导方针中,明确指出了一些正规电子邮件营销区别于垃圾邮件的基本特征,如“清楚注明发件人的实际地址和有效的回复地址”(第2条)、不可私自通过自动程序(如robots机器人或spiders蜘蛛程序)在网上搜索电子邮件地址(第6条)、电子邮件地址列表不得出售或提供给不相干的第三方(第8条)等。
冯英健有一个希望,这个希望也许代表了国内一些电子邮件营销服务商的呼声,他希望国内从事电子邮件营销服务的正规企业多承担一点社会责任。在缺乏国家法律和行业机构管理的时候,领先的服务商应该承担起规范行业环境的带头作用,而不是随波逐流或者感叹自己无能为力,从而让垃圾邮件日益泛滥,最终危害所有服务商和用户的利益。
事实上,对这个产业的加以规范的呼声已经非常强烈。这些呼声来自从政府、行业协会及正规网络营销服务商。他们的理由令人惊讶地一致:邮件营销在中国还远不规范,但没有规范,中国的电子邮件营销服务最终只有走向消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