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用户不能自主选择宽带接入的局面即将得到改善。近日,信产部和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按照此前的报道,随着小区宽带需求的不断加大,各大运营商为获得小区电信业务展开了激烈竞争。在此过程中,部分运营商选择支付开发商缴纳通信管道建设入场费及提供其他便利好处,以换取开发商或物业管理部门一纸排他性协议。如果签署了排他性协议,小区用户只能选择该运营商的宽带业务,这也成为了小区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或物管部门新的矛盾爆发点。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的规定,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应纳入设计文件,设计审查部门在审批设计时,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应依法定职责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竣工后、接入公用电信网前,各省通信管理部门要严把接入关。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此外,《通知》要求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
|